为进一步提高涉外国人及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法律援助处拟建立法律援助业务翻译服务商库,为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翻译服务。现就翻译机构报名入库条件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1.依法取得翻译机构服务资质;
2.同意按照《翻译服务报价单》(详见附件)所列翻译语种价格提供服务;
3.同意按月与我局结算服务费用;
4.翻译人员因提供翻译服务所产生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防疫费用由翻译机构承担。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报名材料需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1.翻译机构资质证书;
2.同意上述第一项入库条件的第2-4项相应条件的承诺书;
3.本机构报名申请书,须列明机构规模、翻译人员人数、翻译语种、有否参与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翻译工作等情况。申请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翻译机构入库后,由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根据案件需求自行选择库内的翻译机构,并在翻译人员完成工作后共同填写确认单等材料,由翻译公司提交至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审查后按月结算。
2.如报名入库且符合条件的翻译机构数量超过5家,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将根据翻译机构的规模、翻译人员的人数、翻译语种的数量、有否参与过刑事办案机关的翻译工作等情况择优选取5家翻译机构入库。
3.经审查入库的翻译机构,与东莞市法律援助处签订服务协议。如经查实翻译机构、翻译人员有违反服务协议内容的,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将其在服务商库中除名。
请有意向参加的翻译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于2022年1月21日前报送到东莞市法律援助处。
东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3日
(联系人:吴敏华,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一楼东莞市法律援助处,电话:22480212)
附件:翻译服务报价单(口译)
注:除上表特殊说明外,半天指工作4小时,一天指工作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