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4年第5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地点及预约流程
选择在东莞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提前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无需在司法部网上申请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
受理时间:2024年7月17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受理地点: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三区。)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预约咨询电话:0769-12345;
东莞市司法局法考业务咨询电话:0769-22480222。
“i莞家”微信预约流程:
公众号预约:微信搜索“i莞家”公众号→新用户注册→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公众号版→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预约业务名称”查询“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预约日期、时间段。
小程序预约:微信搜索“i莞家”小程序→我要预约→人脸识别登录→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服务三区(建设工程、代办)→“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预约日期、时间段。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版报名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广东省司法厅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1.二代身份证消磁或使用临时身份证申请的,请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
2.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3.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准确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如毕业院校发生更名的,请填写毕业证所载校名),并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应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电子认证或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如: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日期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或有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情况的,须提交记载有对应变更事项的户口簿、公安机关或相应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四、特殊情况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由本人办理,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委托近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请提前咨询东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电话:0769-22480222)。
1.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本人信息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签章页)、国外学校入学通知书;
2.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
申请委托近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及上述材料或情况说明外,还需提交双方手写签字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由、委托办理事项、本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等)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五、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东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