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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7XD/2024-0023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7-10
名称: 关于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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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0  浏览次数:-

  关于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pdf


关于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终止的公告

  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个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163528C,设立人:唐泽生。

  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因设立人唐泽生自身原因,不能保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设立条件,且无法整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终止。

  因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未能办理公告、注销手续,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终止,公告结束后报广东省司法厅注销;

  二、广东守卫者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承担;

  三、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特此公告。

  东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电话:0769-22491622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9号市司法局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