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工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起草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4年1月4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规一科(邮政编码:523888);
2.传真:(0769)22314223;
3.电子邮箱:sfjfgyk@dg.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东莞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赵美诗,联系电话:2283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