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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2-06 16:12: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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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东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省司法厅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东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东莞建设中落地生根

  (一)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印发《东莞市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及时通过局党组会、专题宣讲、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营造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色和优势,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宣传。依托“东莞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报道24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与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在全市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暨东莞市第一节法治文化节”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

  (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走深走实。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东莞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具体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方面面,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东莞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法治政府向纵深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17场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具体措施,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计划安排表》,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局中层干部培训班的重点内容、列为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首要任务,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热潮。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主题活动,举办“党建+法治”活动65场次。制订全系统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各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主题培训班64人次和线上网络培训班227人次。

  (二)认真统筹谋划法治领域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依法治市办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我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印发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等,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实落细。统筹实施我市2022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推动年终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推进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发布制度。

  (三)强化法治建设督察考评。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治东莞建设考评,首次将33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个园区纳入考评范围,优化考评指标。以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东莞建设考评为重要抓手,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梳理整改短板弱项,持续跟踪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对法治东莞建设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联合市纪委监委,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三、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坚持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编制2023年度立法计划。推动落实2022年度立法计划,聚焦城市品质提升、社会治理,组织起草、修改和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分别是《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组织起草、论证和审查政府规章3部,分别为《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东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东莞市实有人口服务与管理办法》。

  (二)强化依法决策制度保障。修订出台《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请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镇街、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59件次。审查办结涉惠民生、住房保障等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前置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97件,备案审查镇街园区规范性文件142件。及时废止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对我市涉及建筑垃圾管理的市政府规范性、部门规范性文件、镇街(园区)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排查。经清理,有1份园区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目前已履行废止程序。

  四、坚持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印发《东莞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完善制度建设,联合市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镇街开展综合执法委员会示范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广运用“行政执法平台”,建立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报请市政府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调整事项共 27 项,其中调整由镇街以其名义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第二批)12 项,不再由镇街以其名义行使、自动失效的行政执法事项 15 项。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围绕行政审批、重点执法领域等,倒查执法部门近三年行政处罚案卷258宗。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5万人次,实现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收办行政复议申请2041件,同比增长64.6%;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繁简分流的工作机制,平均每宗案件结案时间减少6天;成功调解和解案件681宗,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认真做好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双报告”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88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75.46%。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402宗,同比增长107%。加强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不断提升基层行政应诉能力水平。

  (四)发挥法律参谋助手职能。围绕重大项目投资、城市更新、土地征收等中心工作,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政府合同(重要协议)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886件次,深度跟进深圳中西部受电工程塘厦段、南城CBD高层建筑等建设项目,防范政府政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协议法律风险,助力市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发挥好“智库外脑”的作用,遴选并完成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

  五、优化法律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多维度全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前移,成立“公共法律服务超市”等公共区域性法律服务工作室33个。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年累计提供咨询2万多人次,全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今年累计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3626件次。

  (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整治,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373家、执业律师4936人。组织完成311家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完成4252名律师的考核工作。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企业逾千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指导东莞律师协会先后与香港律师公会、澳门律师公会签订协议,积极搭建粤港澳律师合作交流平台。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与2022年度法考客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服务考生逾5000人次。推动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加强行业指导和风险预警提示,全市11家鉴定机构累计受案39558宗。打造“仲裁+调解”特色品牌服务,调解、和解结案率达60%。建立金融纠纷仲调对接机制、“仲裁+公证”模式。今年东莞仲裁委立案498件,标的总额逾6.5亿元。

  (四)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完善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优化法律援助申请“镇域通办”工作流程。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东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建立我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案件特殊情况补贴标准,建立动态管理的法律援助律师库,对不符合条件或办案质量不达标的律师实行清退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9个案例获司法部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采用。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34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逾1.1亿元。

  (五)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创新“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征便民。推行“仲裁+公证”新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发挥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作用,推进公证业务和仲裁业务融合创新。全年我市公证机构办结各类公证案件58510宗,涉及社会资产总额约96.17亿元。

  六、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编制《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茶山、大朗、长安等分局加快“智慧矫正”重点应用,指导企石、寮步等分局完成“三区十九室”中心提档升级工程。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实施“五个一”教育矫正模式,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

  (二)推动“莞邑调解”纵深发展。开展“清零”专项行动。全市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万多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3300多宗,累计调处案件近5.9万宗,调解成功率为98.3%。指导4家异地商会和5家行业协会新成立调委会,新增个人调解工作室16个,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推广运用“莞邑调解”在线解纷平台,全力打造“非接触式”调解服务新模式,线上处理纠纷逾1.5万宗。顺利完成“莞邑调解”在线解纷平台一期竣工验收,有序推动平台二期开工建设。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规范对接要求标准,推动司法确认工作线上化、信息化。组织全市591个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大轮训,举办调解线上云直播,收看人数逾7000人。

  (三)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制定印发“八五”普法规划,汇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622条、普法责任清单534条。制定实施《2022年东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25家普法责任单位参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统筹全市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159场次、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集中宣传活动405场次。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组织塘厦蛟乙塘村等9个村开展复核并获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长安宵边等3个社区成功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造北隅社区民法典展厅等新一批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如全市法治建设推进力度不平衡不充分依然存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还有待进一步整合提升等。下来,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进法治东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力度。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落地落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主动参与全国、省法治示范创建。做优做实法治督察,健全完善法治督察人才库,优化改进督察方式方法,探索实地走访、暗访调查、突击检查等督察模式。抓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持续优化指标、简化环节、突出重点,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全面应用,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申请渠道、提升办案效率,组织举办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行政复议社会认知度。

  (二)进一步提升立法立规工作质效。加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立法,探索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立法公开征求意见路径。做好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合同等涉法文件、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提升行政机关的应诉水平,加强对市政府复杂疑难行政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市政府行政案件的办理质量。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监督指导机关负责人出庭。

  (三)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继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优化“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保障好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壮大涉外律师人才队伍。推进“八五”普法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教育,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东莞市司法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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