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省司法厅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统筹推进法治东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向纵深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系列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27次,“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组织举办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培训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的工作方案》,在市委党校挂牌成立主体学习宣传阵地。 (二)认真统筹谋划法治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治专题调研,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统筹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等,牵头研究制定并印发《东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实施我市2023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研究部署我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实落细。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推动年终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 (三)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督察考评及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工作,我市获评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排名全省第四。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治东莞建设考评工作,调整优化考评指标,切实发挥“以考促建,以评促优”作用。健全完善法治东莞建设考核督察机制,制定《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中期落实情况督察。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取推荐6个项目作为单项示范项目,目前我市获考核通过成为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的全省四个综合示范候选地区之一。 二、坚持良法善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落实2023年度立法计划,围绕加强城市品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统筹做好《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等3部地方性法规、《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增进民生福祉、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召开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座谈会,推进2024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审查办结《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份;前置审查《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的通知》等部门规范性文件99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涉公平竞争文件审查260份次。组织对违法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制定主体不适格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 (三)强化依法决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请市政府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挥法律参谋助手职能作用,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法律保障工作机制,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2023年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政府合同(重要协议)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921份。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请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优化调整执法事项27项。牵头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汇编印发第一批市直部门减免责事项清单243项。推动“粤执法”平台全面运用,收录法律法规5567部、录入案件9845宗、生成文书7万多份。印发《东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评价指标》,选取凤岗、寮步等8个镇街作为规范化建设先行点,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统筹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印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2023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督促各放权市直部门围绕下放职权,开展执法实务培训,全年市司法局和市级各执法部门共组织举办面对镇街执法人员的各类执法培训共计34场次。全方位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2023年我局共完成行政审批事项2209宗,办理书面投诉案件112宗,作出行政处罚10宗,切实引导法律服务行业队伍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东莞市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下沉12个基层执法单位开展“复议+”活动,开辟涉企复议案件“快速通道”,推行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等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08宗,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466宗(含上期结转415宗)。建立行政应诉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出庭应诉。认真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收办案件1084宗;扎实做好以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答复工作,共办理案件347宗。 四、坚持利民惠民,办好法治领域民生实事 (一)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东莞市司法局关于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推出18条措施举措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保障。将公证“带押过户”改革举措纳入2023年度市十件民生实事,协调开发“公证保障房产交易”资金提存监管系统,保障房产交易安全高效,自2023年7月正式开通以来,受理业务437宗,节省民众开支逾630万元。推进民营企业 “法治体检”工作常态化,组织律师全年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512家,出具法治体检报告1435份,助力防范法律风险。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023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6万人次,处理群众法律业务8283宗。建立东莞城市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数量增加至31个。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精准化服务保障,全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万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8亿元。 (三)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组建第二届东莞市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团,助力企业“走出去”。拓展涉外公证服务领域,为企业“一对一”设计个性化公证方案,办理各类涉外公证案件超过12100件。创新涉外仲裁品牌,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高质量发展论坛,2023年,东莞仲裁委受理案件1791件,标的总额超过50亿元,其中涉外案件23件,标的总额9.4亿元。 (四)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开展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新增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14个。组织开展“东莞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说唱民法典”基层行、第六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首次实现履职评议活动各镇(街道)全覆盖,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市595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9万件次。推进我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市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2419名。 五、强化制约监督,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主动接受监督。2023年,我局共办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8件,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答复率、提案者满意率均达100%。 (二)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23年度向主要领导作政务公开专题汇报1次;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 (三)认真履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政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简化办事流程,确保审批流程统一,目前涉及司法行政共有24项证明事项在我市推行告知承诺制。完成律师、律师事务所审批业务网上预审1200宗,接听咨询电话2400余次,业务工作群回复咨询3000余条,发放各类证件、文书850份。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全市法治建设推进力度不平衡、不充分依然存在;对全市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仍有待加强;涉外法治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等等。 2024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持续跟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抓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做好年度法治东莞建设考评,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落地落实,及时对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督察,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提升立法立规工作质效。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基层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领域,推动《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的出台。推动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市直部门申报市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推动东莞“粤执法”应用办案和执法综合数据归集共享。做好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组建及运行实施工作,组建行政复议专家库,完善复杂案件公开听证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议决机制。 (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扩大仲裁服务领域广度,加强金融、住建、知识产权等多领域仲裁服务覆盖面。加强律师行业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积极探索公证服务新模式,推进公证人才队伍储备发展,持续深化民生实事公证项目。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增强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东莞市法治文化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