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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召开《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
  • 2020-10-28 14:51:40
  • 来源: 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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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近日,东莞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召开《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多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由市司法局负责主持,来自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社区居民、物业代表等方面的15名听证代表围绕听证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历时2个多小时的听证中,听证代表针对《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踊跃发言,陈述观点,对文字表述、相关职能职责提出了修改意见,展开了辩论,现场气氛热烈有序。

  在《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调研、起草、修改过程中,东莞市司法局主动提前介入,始终坚持开门立法、为民立法。为提升立法的科学性、可行性,积极配合市公安局赴佛山、湛江等市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市相关做法,并协同组织召开虎门镇、大朗镇、塘厦镇等多场分片区征求意见座谈会,通过不同的形式,将公众参与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该条例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下一步,根据听证情况将继续会同市公安局认真梳理研究,制作听证报告,供市政府审议条例草案参考。

  除此之外,今年以来,东莞市司法局积极围绕环保、交通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及相关民生领域,有序推进东莞市年度立法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三年交通大会战”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动车停车管理等立法调研起草工作,提前介入规章正式项目《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工作,认真开展规章正式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立法审查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论证工作,完成《东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立法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有序推进东莞市政府2021年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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