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开辟涉企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内、外”兼顾,畅通复议渠道。优化内部受理流程,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实行“容缺受理、事后补充”机制,除重大疑难案件外,主要材料齐全的实行“当日受理”;主要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安排专人跟踪补正,平均受理时限从以往的5日缩短至3日。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收到涉企复议申请101宗,受理率达100%。强化对外宣传工作,开展“精准普法”“复议上门”等形式多样的行政复议宣传活动20余场次,通过发放行政复议法宣传手册、开展“一企一策”复议咨询、涉企行政复议专题讲座等方式,切实为科技制造、环保产业等多种市场主体提供量体裁衣式复议服务。 二是“质、效”兼备,优化审理机制。以制度建设和流程规范保障办案效率,灵活采取小组研讨、团队速裁等方式高效审理,今年以来适用繁简分流实施规则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20宗涉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平均结案周期大幅缩短15天,有效节约时间和成本。健全完善听取申请人意见、公开听证等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和表达权,通过上门调查、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120余次,举办涉企案件公开听证会6次,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是“软、硬”并重,坚持实质解纷。出台《东莞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案前化解、案中协调、案后释疑”的纠纷实质性化解全覆盖机制,推动行政复议解纷效能向案前、案后充分延伸。主动解决涉企实质性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涉企案件前置调解程序全覆盖,今年全市以调解和解方式办结涉企复议案件26宗,调解和解率达25.5%,实现涉企行政争议柔性化解。加强穿透式执法监督,及时总结梳理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向市直部门及镇街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7份、行政复议抄告函1份。坚持有错必纠,通过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正行政行为3宗,通过建议被申请人主动撤回原行政行为等方式间接纠错21宗,综合纠错率达23.5%,为企业挽回损失约1000万元,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