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新旧法律适用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月2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司法分局局长、市直有关单位法规科科长等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会邀请了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行政法学博士、副教授沈亚萍进行授课。沈院长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背景和修法过程讲解立法精神和原则,以新旧条文对比方式,重点对受案范围、复议管辖、审理程序、复议决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沈院长的讲解内容贴近实际,针对性、实效性强,对我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提高专业能力、提升办案质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提出,全市各行政机关要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一是要强化学习领会,各级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学深悟透新变化新要求新规定,着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充分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要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按照新规定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新法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为办理行政案件当好参谋助手,不断提升我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加强新法的宣传力度,各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的重大意义,多渠道多方位宣传行政复议法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新法的浓厚氛围,确保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全面正确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