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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构建“复议官+助理+书记员”队伍体系
  • 2026-11-02 17:01:43
  • 来源: 省厅
  • 发布机构: 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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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紧扣全市复议案件持续增长、办案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构建“行政复议官+行政复议官助理+书记员”办案队伍体系,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聚焦“人案矛盾”,研究出台实施方案

  自2021年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东莞市司法局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案件量从2021年的2178件增至2025年的9526件,人均办案量595件,远超周边城市。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第二批试点后,东莞市司法局迅速组织起草工作,全面梳理改革以来形成的制度文件、工作机制和复议应诉工作经验做法科学拟定内容,征求市直部门及各镇街意见,提请出台实施方案。

  突出制度创新,构建三类人员办案体系

  创新队伍培养模式,方案明确将复议人员分为行政复议官、行政复议官助理、书记员三类,逐一明晰职责权利义务和任职条件:行政复议官须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具备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从事复议应诉工作一年以上;助理和书记员分别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资格条件。规范任免程序,行政复议官由市司法局提名、报市政府任命并颁发任命书和证件,助理、书记员由市司法局任命。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探索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实行统一职前培训,定期开展行政复议官与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机制,以职业化建设激发队伍活力。

  扎实推进方案,确保试点改革落地见效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前期已完成动员部署,组织传达学习省委依法治省办试点工作精神,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现已着手研究经费待遇、绩效评估等创新配套举措,为试点工作进行起步夯实基础。当前正抓紧推进第二阶段任务,力争11月底前完成首批行政复议官选拔、培训、任命,研究出台配套制度措施,健全依法履职监督机制。下一阶段将开展全面复盘总结,系统梳理试点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短板不足及对策举措,12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为法治东莞建设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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