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司〔2023〕25号)和《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农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对相关村(社区)申报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核查。现将核查合格,达到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要求的14个村(社区)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书面函达并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告知真实姓名。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3日 联 系 人:黄晓燕,联系电话:0769-22480210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市司法局普治科 电子邮箱:spfb@dg.gov.cn 邮政编码:523000 附件: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拟申报对象名单 附件 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活动拟申报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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