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 关于通过城中村改造建设高品质城市社区和产业社区的意见或建议。
2. 关于通过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意见或建议。
3. 关于通过单元切割、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展土地及房屋征收等方式解决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争议的意见或建议。
4. 关于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区内农房建设管控的意见或建议。
5. 关于城中村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规范化处理路径和差异化补偿制度的意见或建议。
6. 关于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改造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的意见或建议。
7.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二、意见建议提交途径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4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 登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zjj.dg.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提交意见建议。
2.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gszjj-cxk@dg.gov.cn。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东城段283号,邮政编码:523112,信封上请注明“《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意见建议”等字样。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