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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 2026-10-23 17:02:1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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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8月12日到2026年9月14日通过中国东莞、东莞市司法局网站、东莞普法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条社会公众建议。我局对收到的建议逐条梳理、研究论证,结合上位法、政策导向、地方治理实际等情况进行了采纳。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一是关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与上位法衔接的建议。相关建议认为,草案征求意见稿未与上位法充分衔接,部分条款存在与《生态环境法典》《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情形。经充分研究论证,我局采纳该合法合理意见,对有关条文予以修改完善,保障草案符合上位法规定。

  二是关于规章设定行政处罚合法性的建议。相关建议认为,《草案征求意见稿》所列罚则属于新设行政处罚,其必要性以及规范的处罚额度与上位法规定不符,存在合法性问题。我局综合其他部门及专家论证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后,删除了新设行政处罚的条款。

  三是关于部门及镇街职责规范的建议。相关建议认为,《草案征求意见稿》存在对部门职责和镇一级人民政府职责规定不够清晰的问题,对此,我局按照上位法规定,结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充分论证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对应条文作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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