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公证处 地址:虎门镇金龙路5号广发鸿枫大厦七楼 咨询电话:82887373、82887363 南华公证处长安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 地址:长安镇东门中路338号长安政务服务中心2楼 咨询电话:82112345-2336 南华公证处厚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 地址:厚街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83296817 主要职责: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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