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0676      公安备案号: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2014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87
联系电话:0769-22489999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开普云
主办单位:东莞市司法局     版权所有:东莞市司法局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