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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7XD/2024-0026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市司法局召开《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立法工作座谈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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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立法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8月28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景志出席会议,市妇联副主席张琦携市妇儿工委办、立法团队市立法咨询与服务基地等有关同志参加,此次座谈会还邀请了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和万江等镇街代表,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李道君、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王坚、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市律师协会、广东国坚律师事务所参加。 

  会上,参会人员聚焦座谈提纲、分歧意见以及市司法局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围绕部门职责分工、儿童权益保障、儿童网络安全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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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最后,张景志副局长对起草单位以及立法团队前期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结合座谈会讨论内容,就《办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用好立法资源。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在日常工作中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且需纳入立法调整的内容补充到草案中,要将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化和提升;二要科学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部门之间职责分工存在争议的,市司法局在审查过程中应当综合研判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各方意见,将上位法规定模糊、空白的内容通过这次立法进一步明确;三要高质量做好后续审查修改工作。在后续审查中,要立足东莞实际做好相关制度设计,确保《办法》更具可操作性,要科学合理安排立法进度,确保在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