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证处
地址:南城体育路3号市体育中心体育馆附楼1楼(东莞市智网工程指挥调度中心旁)咨询电话:23661738、22480799
东莞公证处市民中心办证点
地址: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2835578、28683812、28683912
东莞公证处松山湖办证点
地址: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市民中心内
咨询电话:23078036、23078016、23078506
东莞公证处水乡办证点
地址:麻涌镇麻涌大道323号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7楼
咨询电话:88829789、88829771、88829772
东莞公证处洪梅镇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地址: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镇政务服务中心内咨询电话:23661740、23661747(每周四下午值班)
东莞公证处万江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
地址:万江街道拔蛟窝滨城路22号万江政务服务中心内
咨询电话:23661751、23661731(每周一下午值班)
东莞公证处道滘镇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
地址: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政务服务大厅31、32号窗
咨询电话:23667972、23667971(每周一值班)
东莞公证处东莞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91号
咨询电话:23661740、23667971(每周二值班)
主要职责: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