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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东莞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县党政机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应当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公职律师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2 东莞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县党政机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应当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公职律师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政策文件】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2024-03-01
【宣传信息】数说2023年东莞律师行业发展状况
2024-02-23
【宣传信息】东莞市人民政府聘请第七届法律顾问
2024-02-23
【宣传信息】东莞市人民政府聘请第六届法律顾问
2024-02-23
【政策文件】公职所2023年工作总结
2024-02-23
【政策文件】2022年度东莞市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总结
2024-02-23
【政策文件】公职所2021年度工作总结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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